酷汇讯消息:近日,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(ASIC)和俄罗斯交易商协会(NAFD)都发布了新通知,分别要求其受监管交易商、交易商成员及相关代理商披露自身信息。此前,欧洲证券市场管理局(ESMA)和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(FCA)颁布新规时也曾要求经纪商披露信息。这些信息披露举措之间是否有什么联系、ASIC要求交易商披露信息是否又在释放什么信号?酷汇讯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了相关新闻,让我们来一探究竟。
ASIC要求交易商披露大量信息
在获得的产品干预权后,4月10日,ASIC向受监管经纪商发布一则通知,要求经纪商披露相关信息。
具体披露数据及提交要求如下:
1)提交2017年12月前后以及至2019年3月阶段内的客户数量,并按客户类型、居住地管辖、每个管辖区的客户资金量对数据进行细分。
2)提交客户信息,并按客户年龄、收入情况和账户大小等其他因素对数据进行细分。
3)提交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从海外实体转移至澳大利亚的客户数量。
4)报告其员工的薪资报酬是否以任何形式与保证金、交易量或客户的损益挂钩。
5)提供2017年与2018年不同资产类别和产品下的交易量、收益信息、头寸信息、掉期利率和其他内容的数据。
6)提供经纪业务开展方式(A-book还是B-book)、混合模型应用方式以及将客户分配至不同账簿的划分标准。
7)提供流动性合作伙伴、对冲交易对手、白标协议和推介代理等的相关数据。
ASIC的这一行为表明,ESMA监管收紧对澳大利亚本土货币行业产生明显影响。而ASIC正通过查看各种数据,对这一影响进行评估。
俄罗斯发布新规,要求交易商披露信息
2019年4月1日,俄罗斯交易商协会(NAFD)货币交易新规正式生效,要求交易商披露信息。
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:
1)交易商必须在其网站上公布自己的公司名称(全名及缩写)、自律组织的成员资格、代理信息以及破产赔偿政策及投诉的具体流程。
2)新规强调,交易商需清楚告知其所有客户签订合同的有关风险,其中包括与履行合同义务相关的损失或费用风险。
3)交易商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,如在市场形势不需要改变的情况下,毫无根据地扩大点差。
4)该基本标准还规定了交易商处理客户投诉的时间。具体而言,交易商必须在收到投诉后15天内对其进行处理。若需额外审查,则可以延长至30天。
此前, 俄罗斯继ESMA新规后也推出杠杆限制,将差价合约市场的最高杠杆降为30:1。
ESMA新规要求经纪商披露信息
2018年8月1日,ESMA规定,欧盟经纪商提供的杠杆比例不能超过30倍。此外,新规也要求经纪商披露自身相关信息。详情如下:
1)开仓杠杆水平在2:1到30:1之间,杠杆大小取决于标的资产的价格波动性。
2)基于每个账户的50%比例的保证金平仓规则。
3) 启动负余额保护,减少CFD零售账户交易的不利因素。
4) 禁止公司向零售投资者提供各种形式的赠金刺激。
5) 标准化风险警示,包括披露差价合约供应商的零售投资者账户亏损的百分比。
新规后,FCA要求经纪商披露信息
对上述ESMA新规,FCA随即发表官方声明表示支持。在新规实施几个月后,2018年11月26日,FCA要求经纪商披露引入新杠杆上限后其运营数据,以评估新杠杆限制对经纪商的影响。
在收到提交数据要求的同时,经纪商还收到了46个基本问题,其中包括客户总量、客户资金总额、2017年和2018年的活跃客户数量、ESMA新规三个月(8月、9月、10月)后的活跃客户数量、交易总量、交易数据、风险情况、专业与零售客户的区分标准以及2017年和2018年同比三个月的盈利与亏损账户比率。
从2018年8月到现在,短短8个月时间内,欧盟、英国、澳洲、俄罗斯纷纷对经纪商的客户信息透明度作出要求,这也侧面释放出全球监管在逐步加强的信号。那么后期具体会如何执行,让我们拭目以待!
资料来源:酷汇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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